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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交纳党费的依据和标准 |
点击数:3787 更新时间:2017-12-11 13:28:23 |
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 定》,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:每月工资收入(税后)在3000元以下(含 3000元)者,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.5%; 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 元)者,交纳1%;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纳1.5%; 10000元以上者,交纳2%。离退休干部、职工中的党员,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,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 0.5%交纳党费,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纳党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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